虽然在此之前,因为茶叶瓷器丝绸的存在,汉考克当然不可能不知道中国。
但这是他第一次,从北美这种坐井观天的井里,不只是听说外面的世界,而是真正接触到了外面的广阔世界。
他知道世界存在。
知道英国、法国、神圣罗马帝国等等的存在。
知道那些宏伟的教堂、遗留的斗兽场。
听说过遥远的东方,神秘的国度。
但是,他没见过。
他出生开始,直到大学毕业,都是在这个万把人的小镇子里长大。
靠想象。
或者说,靠描述。
是无法想象到世界的模样的。
一个没见过罗马斗兽场遗迹的人,怎么能想得出来那玩意什么样呢?
他在这里,见过黑人、印第安人,还有他们自己的这群人。
但他第一次触摸到了仿佛背景故事、背景图画里走出来的世界的另一部分人。
这种感觉,很奇妙。那是一种万把人的小镇子里看了许多书长大后第一次接触更大世界的人,才能感触到的奇妙。
陌生又不陌生。
书里读过,听过。但却第一次接触的那种陌生又不陌生。
这种对外部世界的接触所产生的幻觉,以及吃喝不愁甚至生意都不愁的现状,还有就是二十岁出头的现实,再加上这里浓厚的宗教氛围,都让汉考克生出一种很正常的情绪。
一种后世可以说中二,也或者可以说知识分子的年轻狂热躁动,亦或者算是闲的鸟疼想要找点事情做寻找人生的意义之类的想法。
这种想法本身是好的。
但这玩意儿,难就难在这种年轻的躁动,就像个鸡儿,动不动就硬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