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轻呵一声:“就算姐姐胃不好,也照样能吃得了硬饭。”
说完,她不再看傅斯年,径直走进店里。
徒留傅斯年在原地,轻轻将手放在胸口的位置,感受着心脏的跳动,耳尖悄悄爬上一抹粉红。
十分钟后,助理开车来接他们时,就看到锦瑟和傅斯年,一人举着一个冰淇凌。
还tm是粉红色的!
助理竭力控制自己不要看傅斯年手里的冰淇凌,心里翻起巨浪。
身为生活助理,他跟在傅斯年身边有几年了,自认对他的喜好拿捏到位。
老板平日里喜爱冷色调,所穿所用无非是黑白灰等色。
他还第一次看到老板吃这么粉的颜色,还挺…可爱。
助理不自觉又瞥了一眼。
不得不说,谈恋爱太可怕了,连老板这种人都变得奇奇怪怪。
“小林,你在看什么?”
助理急忙收回目光,不停摇头。
锦瑟奇怪地问了一句,没得到回答,只注意到助理不停看傅斯年手里的冰淇凌。
她后知后觉,伸手过去拿男人手里的冰淇凌。
“不喜欢吃草莓味的?”
男人的手猛地向后缩,放进嘴里咬下一大口,含糊不清地回道:“你已经送给我了。”
助理通过后视镜看到这一幕,再度瞪大眼。
确定那个憨傻傻的人是他老板?不是被人调包了吧?
锦瑟放下手,撇撇嘴。
她是以为弟弟不喜欢这个口味,又不是要抢,那么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