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四十章 37天

作者:陈严不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陈严问:“他俩羁押同样不适用?”

丁聪说:“是的,他俩被羁押是专案组顶着压力干的,通常是1+7,也就是一个月加七天,这七天还是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审批的时间,一共是37天。如果案件在羁押期间未侦查完毕,可以继续申请一个月,一共是67天。如果还需延迟羁押时间,需要向最高检报请,由全国人大批复。”

陈严明白了,说:“严格来说,羁押并不适用江春明和张建军,只是他俩和死者共处一室才硬着头皮给羁押了。下一步的延长羁押申请,先别说能不能报请成功,就算是报请的过程就够你们扒一层皮啊!你们连67天都申请不下来。”

突然,陈严想到案发是九月初,现在是刚过完国庆节假期,那么……

陈严问丁聪:“37天了吗?”

丁聪点点头,说:“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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