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25章 为国选材

作者:陈严不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陈严不卑不亢,不管丁聪投来的目光,继续说:“要结合现场的情况来分析!李子明只是一个普通人,遭到几个人的围殴,一直没有还手。当伍山虎持刀对他击打,剧痛之下已经无法分辨刀背、刀面还是刀刃了,因为求生的本能,所以才开始反击的。后来,伍山虎的刀脱手,是李子明抢先一步捡起了刀,此时伍山虎还想抢夺,如果被他抢夺成功,势必还会继续殴打李子明的,李子明是为了不被伤害,才挥刀自卫。而且我认为,当时挥刀自卫的李子明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反击伍山虎,并不一定就是为了这个最极端的结果。所以,正当的行为,合情合理,更合法!”

陈严说的,所有人都明白,却没有人表达出来。虽然没有人表达出来,却并不代表他们不支持!

因为,这些部门的负责人和骨干都是老油条,关键问题,全国都没有先例,说错了话会要担责任的。

如果公安局认定正当的行为,释放李子明,需要由公安局承担巨大压力;如果公安局怕担责任,移交给检察院和法院,相当于公安局把这个烫手山芋扔给了后两者,那么公安局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如果,检察院害怕承担责任,把烫手山芋继续推给法院呢?

再如果,法院害怕承担责任,认定过当的行为,因为情况特殊而象征性地判以缓刑,那不就把无辜的李子明和他的后代都给毁了吗?

丁聪有点为了老班长动摇了,他小心翼翼地说:“处理问题的时候也要顾及一下社会舆论的,要知道,现在这件事在网上传的沸沸扬扬!”

高志峰毫不客气地指出:“公安、检察和法院,一切的行动都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就是法律,不应该被社会舆论左右。丁聪,从警这么多年,法大于情的事你见的还少吗?”

丁聪哑然,不敢再违背高志峰的意愿说下去了。

可是,本案的问题是,李子明的行为到底符不符合正当的行为?这是最主要的问题,也是认定的问题。

按照陈严所说的,完全符合。

高志峰不再发问,冯永江依旧没有说话,还在目光灼灼地盯着陈严,会议室里鸦雀无声。

陈严盯着冯永江,坚定的说:“冯局,认定正当的行为,不仅仅是给李子明的公道,更是对切身守法普通人们的保护?”

冯永江眼睛一亮,满怀期待地问:“为什么是保护?”

陈严语气诚恳,说:“是为了普通人们的合法权益!保护普通人们见义勇为的决心;保护普通人们挺身而出的勇气;保护普通人们抵制犯罪的本性!”

想了良久,冯永江终于说:“其实,局里的领导们会上是按照过当的行为通过的,现在我决定,明天去省厅汇报,正当的行为!”

丁聪兴奋地一拍大腿,随后鼓起了掌,紧接着,会议室里响起一片掌声,在场的警察们似乎是在庆祝某种事情。毫无疑问,这是一场胜利!

散会后,陈严站起身准备离开,猛然间发现,冯永江正盯着自己,自己目光望去时,冯永江对着自己露出了微笑。

陈严明白,冯局有话要对自己说。

陈严离开会议室,转过走廊拐角站定,听同事们饥肠辘辘的脚步声走远后,又返身回到会议室,冯永江还是坐在原处没有动。

看到陈严又回来,冯永江笑吟吟地明知故问:“你怎么还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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