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弄风骚四个字,就差写脸上。’
哎哟,前桌都开始心塞了。她现在开始怀疑,就元昼这样儿的,繁星会不会喜欢。
毕竟女生都喜欢有魅力一点,神秘一点,够吸引人的。要不怎么渣男那么受人欢迎呢,就是因为渣男不倒贴啊!
就元昼的表现,她给0分。
太好拿捏,脾气太软的男孩子,女生不会喜欢的。
无意中‘听’清楚前桌心里话的元昼,亮晶晶的眼神,骤然一暗。
感情觉醒后的欣喜和愉悦,瞬间消退得一干二净。
他好像……
太过沾沾自喜了。
繁星,又不一定喜欢他。
他喜欢繁星,是因为,她是他的救命稻草。
繁星凭什么要放着正常人不喜欢,喜欢一个没有父母管,既聋又哑的残疾?
当一个人一无所有的时候,连喜欢都是名副其实的奢侈。
因为喜欢,所以自卑,所以自惭形秽,所以……
要默默将喜欢藏好。
紧紧藏好,不要被繁星发现。
有一半的可能,繁星会因为他可怜,也喜欢他。
还有另一半的可能,繁星不喜欢他。于是,他和繁星,连朋友都做不成。
元昼觉得自己是个胆小鬼,因为他根本就不敢去赌。
哪怕有一半的可能,他的喜欢会得到回应,也还是不敢。
但是,喜欢好像是藏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