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章:丛林法则

作者:北城徐公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老班长和城主认识的,”王家贵说道,“之前的时候,他请假回永安镇奔丧,碰到一个年轻人,就是现在的城主,也正是因为那一次相识,城主调他回去做了镇长。”

“老班长和我打电话时,说起过这件事,他说咱们现在的城主,是个很了不起的人。”

众人都沉默了。

王家贵点了根烟,幽幽道:“我是荆州府过来的,在我们那苦地方,城主都没多少余粮。饿到没办法的时候,随便找七八个人,就敢往林莽里钻,要是能活着出来,老婆孩子就能吃上几顿。”

那小战士问,“要是回不来呢?”

王家贵吐出一口烟,“那就全家嗝屁。”

“在我们那,人命不值钱,只要你给饭吃,就有大把的人给你卖命。”

“我来到北境之后,才混上口饱饭,每天还有肉吃,这种好事,我在荆州府的时候,想都不敢想。”

“也不怕你们笑话,我来参军,没想着保家卫国这么高大上的事情,就是想填饱肚子。”

他顿了顿,又道:“既然城主让我吃饱饭,给我房子住,还给发工资,我这条命,就是他的,随便他怎么祸祸,我不会有半句怨言。”

他手中的烟头一明一灭,就像夜穹中的星光。

烟头的火光映衬下,这张远比实际年龄苍老的脸,透着若有若无的狠厉气息,就像是一只凶狠的野兽。

战士们沉默了,他们无法想象,到底是多苦难的生活,才会让人产生这种想法。

这名来自荆州府的悍卒咧了咧嘴,“要抢吃的,要活下去,就要拿命去拼,这不是很正常么?”

“妖兽要攻你的城,要吃你的肉,你不能像乌龟一样,总把脑袋缩着啊。”

“再硬的龟壳,也有被敲碎的一天。”

“你要把脑袋伸出来,用牙齿去咬,要把爪子伸出来,去挠,去抓。”

“妖兽们凶狠,你就要比它们更凶狠,要不然,就只能是人家嘴里的肉。”

“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我们那,三岁的小孩子都懂。”

王家贵抬头,看着夜空,喃喃道:“可上面那些人,好像不是很懂的样子。”

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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