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领导要见你

作者:桌上没有酒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总花费:35.6万。

同样是先支付了五万块的定金,等今天下午或者明天上午进场、安装完后,再结清尾款。

上午九点四十三分,李川和程路路离开了家电商场。

两人开车,去到了六公里外的一家家政公司。

在那里,有程路路之前挑选好的一名保姆。

该保姆名叫王芸,四十六岁,老家在江西上饶,农村出身,早年家里好像出过什么事,所以至今未婚。

李川见了她一面,又私下交谈了一番,发现对方性格挺朴实的,为人比较干练,动作也很麻利,像个勤劳、能干的主儿。

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所以他也没有过多纠结,直接就定下了。

之后,他又在家政公司经理的推荐下,见到了另一位保姆。

李彩琴,四十五岁,老家在浙省绍兴,同样是农村出身,家中有一儿一女,大女儿已经上大学了,目前就读于浙省大学,刚上大一;小儿子年龄比较小,目前还在上初中。

李川对李彩琴比较有好感,对方不仅是他的本家,其女儿还是他的学妹,关系无形之间拉近了许多。

不过,李川本着原则的态度,还是与其交流了一番。

最后也没发现什么大问题,第二名保姆就此定下。

中午十二点左右,李川分别跟王芸和李彩琴签订了雇佣合同。

两人的工资是一样的,都是八千五百块。

每个月八千五百块、还包吃包住,这份工资、待遇,在如今的杭市保姆市场中,已经算是顶格了。

王芸和李彩琴,虽说都是工作经验丰富之人,但按照正常的逻辑,她们不太可能拿到这么高的工资。

李川之所以给这么多,是因为他在雇佣合同中,额外附属了一份保密协议。

他是公众人物,隐私这方面必须要时刻注意,保姆天天住在家里,很多事情肯定瞒不过去,如果不签保密协议,他心难安。

有了保密协议,就有了一份保障,对方一旦违反,必然会赔的倾家荡产,代价如此之大,她们轻易不敢多嘴。

不过,保密协议也不是白签的,你不付出些代价,别人凭什么替你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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