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汽车的发票价格,也就是常说的裸车价,不包括购置税,增值税,保险费用,上牌费等等,以及4s店收取的检测费,出库费等等额外费用,基本等于不含税的价格。
因为4s店承担增值税,消费者承担购置税,而两项税种的缴纳多少都与发票价格是直接相关的,两方都因为低开发票少缴了税款。
看似是双赢的局面,其实4s店占了更大的便宜,它们每年销售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省下的增值税可不是一星半点。
低开发票确实能少交几百到几千的购置税,然而带来的后果是发票价格是汽车办理保险时的基准,相应的保障会不足,一旦汽车发生事故或者被盗,车主获得的赔偿金额变少。
如果车子有问题,在三包范围之内符合退车标准的,那时以发票金额为准,那么这个时候车主损失的钱应该是以万为单位,相较于省下的购置税,真的是微不足道。
再者就是二手车出售时,二手车车商会参考发票金额来估价,车子卖不到应有的价格。
上面说的是4s店卖的新车,对于二手车行业虽然不开发票,但是合同上的价格同样常常低开,为的也是少交一些税款,并且是车商少交税款,和客户没有半毛钱关系。
二手车不用交购置税,低开价格同样会造成以后理赔,退车,卖二手车时的困扰,可以说没有半点好处。
老刘的借口合情合理,态度非常的强硬,男销售着急卖车,害怕因为这点小事惹怒了老刘,不敢再坚持虚构价格。
合同的最后是两行空白,这一栏是需要写明的备注信息,正规的购车合同可以写甲方保证车辆无事故,无火烧,无泡水,原车三元催化无拆卸……如果发现和事实不符,愿意赔偿多少多少钱等等。
男销售欺负老刘不懂车,问都不问他,直接写上了甲方已经告知乙方车辆为水泡车……
正在这时,老刘忽然嘴角露出了冷笑,一把按住了男销售的手,不让他接着往下写。
突然被老刘阻止,男销售都愣了,不解的望着老刘,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了这辆宝马,可不想让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以为是辆水泡车,你给我注明只是雨水打湿了座椅,没有其它的问题。”
对于老刘的话,男销售犹豫了,这辆宝马四系是真正的水泡车,还是只是雨水打湿了座椅,他心知肚明。
如果因为加了这句话,以后惹了麻烦,男销售无法想象自己将会承受老板刘兴邦多大的怒火。
如果不加这句话,男销售确定老刘绝不会善罢甘休,这笔单子甚至有可能泡汤,自己的高额提成也鸡飞蛋打了。
加,还是不加?
这是个要命的问题。
看到男销售的表现,老刘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坚信这辆宝马四系是水泡车,男销售从始至终是在和自己玩套路,是在忽悠自己。
为了给男销售施加压力,老刘的另外一只手拍了拍帆布包,笑了:“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要儿子和未来的儿媳妇安心,加上这句话我立马签合同,付全款,如果不加,哼哼,我再到别的车行转一转,劳资不相信有钱买不到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