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三,是牲畜或者其他可以被食用的生物,我们会列出一个具体清单,大家不用担心...”
“第三类动物会被归类为财产,伤害他们等于破坏他人财产...”
“所以,被告的量刑,我建议参考如下...”
“因被告并没有强行霸占他人财产,仅仅是隐瞒了使用物主的物品。对原告的财产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按照北境法律,你需要买下这头羊,并被处10枚银币的罚金,和100个小时的无偿社区劳动,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对此,法官先生,你有异议吗?”
“没有异议,领主大人...”
“陪审团们有异议吗?”
“没有...”
“在场的各位觉得这个判罚合理吗?若是在座的觉得合理,我会把这个案件封存为经典案例,同时添加法律的条款...”
在场的吃瓜群众也都点头表示这条法律没毛病,况且北境法律一般都是从重来的,毁坏他人的财产,份额少,被判处100小时社区劳动,很合理!
“很合理!”
“那就这么定了!你们处理后面的事情,我搞定法律,如何?”
“没问题,领主大人,我和陪审团们愿意接受来自北境人民的监督!”
“明天报纸见~绝对轰动整个北境!”
与此同时,被告支付了钱款,带着羊‘沐沐’等待最终宣判,而他身边的羊,也开始对这位渗人又蹭又黏...
很难不让人乱想,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总之,这头羊可以活到死...照比其他的羊,她很幸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