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回去沈家的路上,叶新宁低眸看着手上的镯子。
陷入了一些回忆当中。
当年,她为了救沈临,砸破车窗的时候被玻璃划伤了手腕,手腕上的伤没有得到及时的治疗,留下了疤痕。
沈临心疼得不得了,他去餐厅里打工,赚了钱,给她买了这个镯子来挡住伤疤。
当时沈临是怎么说的呢?
——宁宁,你先戴着这个,将来,我一定送你一个比这个好千万倍的。
当时,她并不知道沈临是落魄的沈家大少爷,也不知道沈临的这句话是认真的。
在当时,她满心满眼都是沈临,看沈临这么辛苦地去做那么多,只是为了买这个镯子给她,她感动得不得了,自那以后把这个镯子戴在手上,再也没有取下来过。
后来……
手腕上的伤疤不在了,这个镯子,也就成了见证她跟沈临那段不为人知的感情的唯一物品。
叶新宁闭上双眸,眼睛酸涩。
物是人非。
终究是她一个人记着所有,说那些话的人,却早已忘记了从前的所有。
可是,无论过去多久,无论现在的沈临对她有多过分,她还是忘不了,当初的那个他,曾满心满眼的都是她。
也曾,将她视若珍宝。
也曾,用生命去救她。
所以,是她贪心了吗?
曾经拥有过的太美好,所以现在才会那么痛?
……
晚上叶新宁回到家里,沈家灯火通明,却只有沈听一个人坐在沙发上跟朋友聊天。
见她进去,沈听点头,“大嫂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