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搏斗倒不如说是屠杀。
地上已经躺了七八头野狼了。
而那头野兽依旧毫发无伤。
黑色的皮毛让它在夜色下显得油光发亮。
周围还有十几头野狼。
那头野兽的体型和狮虎差不多,可是它看起来更加有力、更快,也更加凶猛。
这些野狼是几个狼群合并在一起的。
墨菲认得它们,准确的说是记得它们的气味。
而狼群同样记得墨菲。
所以当墨菲出现的时候,它们并未攻击墨菲。
墨菲直接朝着那头野兽扑去。
原本背对着墨菲的野兽似是感觉到背后的危险。
猛然回身,血盆大口朝着墨菲撕咬过去。
墨菲吓了一跳,这头野兽的反应太快了。
墨菲毫不怀疑,那血盆大口可以一口将他的脖子咬断。
而且这时候墨菲是下落的姿态,根本就没办法在这么短距离这么快的速度下调整方向。
突然,一头野狼猛的扑在野兽的脖子上。
野狼整个身体也只是挂在野兽的脖子上,奋力的将野兽的血盆大口推开。
这头野兽爪子一拍,将脖子上挂的野狼拍在地上,爪子用力将野狼摁在地上,血盆大口直接落下。
呜咽——
野狼一声哀嚎,身体痉挛了两下就失去了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