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可能月亮也挂在了半空中——反正我从狭窄的窗户里什么也看不清。
我趴在一间阴暗得像夜晚似的屋子里,屋子很小,最多两平方米,没有灯,没有桌子,没有椅子,什么都没有,一扇铁门牢牢地隔绝了一切,我只能闻到一股灰尘和霉菌的恶臭。
头上的伤让我疼得要死,血凝住了,黏黏地粘住了头发,很不舒服。我费了好大力气撑起身子坐了起来,有什么东西从我手上爬过去。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鬼地方,或许是监狱——我被抓进来了!
那么玛瑞莎呢?还有约瑟!他们怎么样?是逃走了,还是和我一样被抓了?会不会就关在我的隔壁——不!这太可怕了!
我抱着头靠在墙上。上帝一定是跟我们开了个玩笑,这场飞来横祸简直像晴天霹雳!但我一点儿也不想责怪约瑟,他只是做了他认为正确的事。现在我必须考虑怎样从这该死的地方出去!
我就着微弱的光线仔细辨认手表指针,可是表盘已经碎了。我放松全身,一动不动地望着窗外。
天空由墨蓝变成深蓝,接着越来越浅,最后开始发白。这时铁门上的观察孔打开了,一双浑浊的眼睛飞快地扫了我一下,又砰地关上。
我全身都绷紧了。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锁眼里传来了喀啦喀啦的声音,一个穿着警服的壮汉立在门口朝我嚷嚷:“站起来,小子,带你去个好地方!”
“去哪儿?”
“审讯室,你会喜欢那里的!”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笑,粗鲁地把我拷上。
我跟在这个家伙后面走过了长长的过道,然后出了监狱,来到前面的一幢楼房中。黑白花纹的地板很干净,来来往往的人穿着党卫队的制服或者便衣,也有人穿着警服和保安队的制服,他们把和我一样被铐着手铐的人推来搡去,像在玩游戏!
“就是这儿,进去吧!”
高大的警卫把我带到二搂的一个办公室门前,停了下来。
门里传来清晰的打字声,停顿的时候穿插着一两声惨叫。
我走进去,惊讶地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明亮整洁的房间,端庄的壁纸和得体的桌椅家具只能让人联想到会客室。不过,房间里的人明显破坏了这一切。
在靠近门边的地方,一个穿着军服的棕发女子坐在打字机后面工作;在她对面的宽大的办公桌旁,拿着皮鞭的贝尔肯中士正在喘气,椅子倒在地上,一个脸上带血的年轻人痛苦地蜷缩成一团;窗边有个挺拔的身影正在悠闲地看着这一切,金发被风吹得飘动起来,形成华丽的波浪。
“bonummane![bonummane:拉丁语,意为:早安。]”他笑着向我打招呼,又对副官做了个手势。
两个警察进来,把半昏迷的“犯人”拖了出去。打字的小姐换上了一张新的纸。
“请坐,伯爵先生。”波特曼少校仿佛很高兴看见我,“您看起来气色很糟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