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了孩子面前,金从善暴露了一点本性,有点痞气,会爆粗口了。
沈槐见怪不怪,只笑笑:“这是一门老天爷赏饭吃才能吃的活,金老板急不得,先让我看看再说。”
老板来,本来正在排练的一群人齐齐停下来,排队站好。
就连打梆子的老师傅,拉二胡的乐师们,也全停下来。
等沈槐看过之后,说道:“唱生的这小子不错,旦的,不行。”
这不需要沈槐说,金从善也知道的。
旦角难找,好的旦角是能撑起一台戏的,旦就是戏的关键。
只是有天赋的人,就如同美玉,可遇不可求。
“你先将就着教,我在这里搜罗这么久,还没碰见一个好苗子呢。”金从善垂头丧气。
沈槐想说什么,忍住了。
好苗子不是没有,那就是自己的女儿。
沈声默是一个天赋极高的孩子,这一点沈槐深有所感。这些年在小村庄里,她天天练功,天天捣鼓,已经是小有成就。
可刚刚金从善刚和沈声默一番理论,让沈槐有些犹豫要不要毛遂自荐。
正此时,门外忽然走来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
他身边依偎着一个娇俏的女郎,烫着一头大波浪,穿着旗袍,看上去特别美艳,特别性感。
沈槐特意多看了几眼,因为觉得眼熟。
他记得,这个女人他见过,就是刚来香江时,贴在广告牌上的女明星。
沈槐不说话,只安静站在金从善身后。
“哟,这不是老金么?”对方说的是粤语,故意的,“这位是谁?这就是你天天放在嘴巴上夸的花旦?我看也不怎么样嘛,都老掉牙了。”
幸好是沈槐听不懂,不然可真够难堪的。
只是金从善的面色依旧不好看:“你来这儿做什么?我可不欢迎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