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心神不宁

作者:荔枝哈密瓜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呆到约莫亥时,冯月就来劝他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周羽还是感觉心中不安,反而更添了几分紧迫的感觉。

冯月感受到了周羽异常的平静,轻轻握住他的手说道:“小羽,还在想刘管家的事?他和四夫人私通咱们管不着,只要把欠刘员外的钱还清,咱们和他就再无瓜葛了。别想太多了,安心睡吧!”

“欠刘员外的钱……”周羽听了冯月的话,脑子里一道灵光闪过,一下子坐起身来:“没错,就是这个!”

“小羽,你怎么了?什么就是这个?”见周羽突然起身,冯月十分不解地问。

“小月,你仔细想想,咱们欠刘员外十五两银子,这笔钱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巨款,但对刘员外来说呢?”周羽问冯月道。

“刘员外家大业大,区区十五两银子对他来说算不得什么大钱。这又怎么了?”冯月回答道。

“既然这十五两银子对刘员外来说算不上什么钱,他为什么要在尚未秋收之时就让管家刘常前来讨债呢?”周羽接着提问。

“这……大哥借谷种之时不曾仔细看那借据的内容,不慎在那五两银子的借条上按了手印,就算是秋收以后把收成的粮食都卖出去,也不可能凑齐五两银子,早些来和晚些来又有什么分别呢?”冯月反问道。

“小月,大哥在我昏迷之时,又向刘员外借了十两银子为我治伤对吧?”

“确有此事,但这和那五两银子又有什么关系呢?”

“大文律规定,凡所诉借银钱不还期两月者,满五钱杖十,满一两杖二十,满三两役六月,满五两则充军或为奴二年……有期约者自期约之日起算。”周羽将文国律例讲了出来。

“这是什么意思?”冯月问道。

“就是说咱大文律中说了,只要有人借了钱,债主将其告到衙门之后两个月仍然还不上钱的,按照所欠银钱的多少接受惩罚,借了五钱银子以上的,杖打十次,一两以上的杖打二十,三两以上的,须服徭役六个月,超过五两的就要被充军或者作债主的奴隶两年。除此之外,若在借据之上约定了还钱日期的,这两个月就从约定的日期起算。”周羽向冯月解释道。

“也就是说,如果咱们欠了五两银子两个月还没换上,你和大哥就要充军或者给刘员外为奴?”

“没错!但前提是刘员外须得到衙门递交状子,告我们不还钱,从那时候起算两个月后,我们还没还钱的话,就是这个下场。”

“既然刘员外还没有告咱们,那我们把钱还给他不就行了?”冯月又问道。

“你说得对,我发了些不义之财,这十五两银子倒是已经凑齐了。但你想想,刘员外真的是冲这十几两银子来的吗?”这回轮到周羽反问了。

“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们做个假设,假如刘管家来的那一天,我并没有醒过来,也没有赢回那二十两银子,那欠刘员外的钱你和大哥打算怎么办?”周羽再发问道。

“那就只能卖地了,咱家的地还值得了十两银子呢!”冯月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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