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平时也不怎么喝酒,但是,以前在迪国时,也常常和奥古德斯一起品尝红酒。
毕竟,在奥古德斯面前,她是一个洒脱不羁的东方少年。
“当然,我这一趟可是要来接你,自然要投你所好了!你看,我这里不仅有酒,还有这个——”
奥古德斯说着,又轻轻打了个响指。
穿着迪国服饰的高大佣人立马搬出一个金光闪闪的展柜。
花晴空一看,又惊了。
“我去,这么多枪?你都哪儿来的啊?你知不知道在华国持有枪支是犯法的?”
自从回到华国后,她还没一次性见过这么多不同种类的枪支。
虽然曾经那种在枪林弹雨中讨生活的日子已经过去许久了,但是,骤然看到这些曾经与自己出生入死的伙伴们,她还是一阵激动,
她认出来了,里面有好几把,是她曾经在迪国用过的。
回到华国时,她是打算抛弃过去那个身份,重新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的。
所以,她再也没有碰过枪。
要不是那次无意间救下被追杀的大叔,她大概再也不会拿起枪来——
呸呸呸。
怎么又想起他来了?
花晴空用力地甩甩头。
什么大叔,他是个坏蛋,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连她走时他都没有一个字,太坏了太坏了。
他不配!
以后,他再也不是她的大叔了!!
花晴空鼓了鼓嘴,抬手拿起一把枪就要扣动扳机。
旁边的佣人都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