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超出期限

作者:辣椒西瓜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次,我无论如何无法逃过去,我虽然没有下毒,也是杀人的一种,不能因为无知就无罪。

因为我情况特殊,只不允许我离开陆家,陆家前后都有人看守。

某家客栈。

薛恩:你玩我啊?意外?根本不能要她的命,还害得我多搭了一位兄弟,还要搭钱安葬。

张珍珍笑着说:你想要她的命,需要如此大费周章?而且,你的手段并不高明。这与我无关哪。

是你说陷害她。

一碗果酒,致人死亡,你居然成功了,佩服啊,佩服。

我没想让他死。

你可知道,你的身份,杀了人,什么罪名,还有你的父亲,也会被你连累。

我要怎么做?

你在求我?

薛恩迟疑了一下:是。

温莞出不了门,也不能进行任何活动,温心客栈两年之内不会有新菜品,这对客栈是多大的打击,我说了,不让她死得痛快。

两年,对我来说不是打击,是致命。比杀了我还要难受。

陆尚垂头丧气回来,证明他没有在陆承那边得到好的答复,我还要赔偿死者家属。

人吃一堑长一智,有了教训就能成长,露天饭馆必须停业,客栈则要请客人签合同,若出现因为食物和本身相克的任何意外,除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客栈概不负责。

我说:工部尚书为什么如此针对我呢?

陆尚:他是郑奕的夫君。大哥听刑部尚书说的。

那他这种行为,唉。顶多是提醒。

对。

唉,你愁什么,不过是两年不出门吗,两年后,我就横行霸道了呢。若是我能快点恢复,和小孙女一起玩,就更好啦。快,推我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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