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可能。
自从杜白走后,他就变得格外谨慎,今天看来谨慎一些总是好的。
他将杀手一击毙命,而不是生擒留下来审讯,也是一种谨慎。
有时候生死就是一瞬间的事,先下手为强得下死手。
枪战电影里总有一种镜头,两个持枪,枪口互对,谁也不敢先开枪。
小时候秦牧觉得这种电影拍的傻叉,主角有那种叨逼叨的功夫,为啥抢先一步开枪。
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他知道这么做是有道理的。
枪口互相顶着脑门的情况下。
即便先开枪将对方的打死,对方身体应急反应也能扣动扳机。
谁也没把握躲过近在咫尺的子弹。
所以防患于未然,尽量不要给对手拿枪对准自己的机会。
况且这种杀手,审讯也审讯不出什么来,做这一行的普遍比其他行业要有职业道德。
驱车回城。
他心如止水,杀个人稀松平常的像是喝了一罐牛奶。
他不会对那个打扮成老者的杀手有一分一毫的怜悯,哪怕他本身就是一个老者。
抛却这个杀手正准备要他命不说,死于非命本就是一个杀手的宿命。
自然界中不会有老死的野生猛兽,不管是大象,狮子还是老虎,只要弱了总被潜伏的狩猎者捕杀。
秦牧自己都时刻准备着有一天会死于一场战斗,可现在还不是时候。
城里的雨好像总是比城郊下的要大一些。
秦牧没有再拉乘客,天已经擦黑,他准备接谭教授会酒店了。
谭韵有些厌烦了这场打着文学研讨实则不过是互相吹捧的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