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9章 李凤林的遗物

作者:刹车很及时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这里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案件本身因为线索比较少,案发的时间又比较长,所以一直没有办法锁定嫌疑人,案件本身就没有侦破。

另一个就是过了案件的诉讼时效。

所谓的案件诉讼时效是指案发二十年、三十年或者五十年以后,即便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有了充分的证据,也不会对嫌疑人进行起诉。

不同性质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不同。

非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比较短,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比较长。

有些个别影响极其恶劣的刑事案件,甚至不会有诉讼时效。

有的人会疑惑,为什么要给案件设置诉讼时效。

一个案子,人都抓到了,却因为诉讼时间过去了,这不是可笑吗。

实际上,这是法律设定的一种矛盾统一。

首先,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有些案件真的没办法侦办,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就不会在投入相应的资源。

另一方面,不同性质案件的诉讼时效不同,体现了法律对公平主义的满足。

案件性质越恶劣,影响越大,案件的诉讼时效也越长,最长一般是50年。

当然,也有些个别案件是没有诉讼时效的。

比如连环杀人案。

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大,严重影响了人们的社会安全的担忧。

这种案子,就不会有诉讼时效。

当然没有诉讼时效的案件,也不仅仅是恶性杀人。

一些聚众斗殴案件如果造成了非常大,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样没有诉讼时效。

当然,在现实中,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可以申请延长的。

比如一个案子的诉讼时效是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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