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毫无线索

作者:刹车很及时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两件意外死亡案件。

王焕志的岳父岳母。

王焕志的妻子。

玩具厂并购。

一大笔钱。

杨苗苗认为自己的父母是非意外死亡。

杨昊认为是王焕志杀了自己的姐姐。

呵呵。

这综合起来一分析,王焕志不就是最大的受益人吗。

老婆的父母死了。

老婆死了。

什么概念?

玩具厂的权益,就完全的属于王焕志了。

为什么?

因为玩具厂的所有权是属于王焕志和杨苗苗夫妻两人的。

如果一方出事,那么在对方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双方共有财产就会进行平均分配。

杨苗苗是游泳意外溺亡,所以肯定没有什么遗嘱。

这样一来,王焕志会拿到玩具厂所有权益的的一半。

另一半则属于杨苗苗的遗产。

需要进入继承程序。

那么谁有资格继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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