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蛮儿把自己的小脸压在胭脂兔的鬃毛里,略带哭腔地说:
“这是我记忆里待着最久的地界,老叔喜姐他们又痛我,我好舍不得他们。”
柴天诺先是一愣,然后轻轻点头,也是,对失忆的柴蛮儿来说,人生中停顿最长的地方,恐怕就是墨香居了。
胭脂兔沿着驿道狂奔,速度虽快但身子奇稳,只有轻微晃动,柴天诺心中感叹,花二百两银子把兔子借出来,真是正确的选择。
捋捋柴蛮儿顺滑的发丝,柴天诺柔声道:
“会回来的,墨香居,就是咱们的家。”
离开洛水,柴天诺沿着驿道狂奔,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
毕竟是去荒凉的西北边陲,除了行商,没人有那个闲情逸致,去感受刀子般的塞外烈风。
入伍磨砺属于公派,一路歇脚的驿站吃睡全都免费,这是柴天诺最满意的地方。
而最不满意的,就是时间。
也不知那位下命令的兵部主管,是不是因为挨了自家夫人的巴掌心情差,与柴天诺下了死命令,十八日内必须赶到边城报道。
晚一日杖五,晚两日杖十,晚三日入军法处置!
彼其娘之,一想起这事儿柴天诺便牙根痒痒,这时间卡的太紧了,但凡跑得慢点,那绝对到不了边城。
一路狂奔,直到看不清路,柴天诺才在驿站安歇下来。
“我的大腿根儿啊~~!”
下马之后柴天诺叫苦连连,狂奔一整天小丫头屁事儿没有,中途还在马背睡了两觉,反倒是他这个经常骑马的汉子,竟然磨破了皮,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柴天诺转身看看,那娘的,不但皮磨破了,屁股也肿了,这可真是没脸见人了。
“少爷,晚上烧点热水我给你热敷一下吧,跟个磨盘似的,太丑了。”
柴蛮儿皱眉,柴天诺摇头叹气:
“算了吧,伤的属实不是地方,我洗个热水澡烫一烫也就好了。”
吃了碗面条洗了个澡,脑袋一沾枕头柴天诺便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