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什么。”
龅牙笑的风轻云淡:“早坂先生是商人,我也是商人,所以我们不妨谈笔生意。”
“什么生意?”
“转播。”
龅牙拿出两份一模一样的合同。
合同上有秦战签字,主要内容是将他和早坂雅树的比赛举办权和付费电视转播权一并授权给龅牙,费用为零。
也就是说他俩不用花钱办比赛,龅牙的转播收入也不分给他俩,当然私下里分不分只有龅牙和秦战自己知道。
不过早坂雅树并不关心这个,他关心的是合同里的选择项。
选项一:比赛采用守擂制,共十场,秦战一方只能由他自己出战,剑道馆一方只能由教习、学员和馆主应战。
选项二:比赛采用守擂制,共十场,前五场双方都可以请外援,后五场的规则跟选项一相同。
选项三:他和秦战单挑,一局定胜负!
最后一项早坂雅树是肯定不会选的,他连川井一夫都打不过,又哪敢跟赤手击杀川井一夫的绝世凶神一对一?
沉吟片刻,早坂雅树有了决断。
如果不签合同,艾尔.海蒙很可能发起市场调查,由于争论重心不在他这,那些媒体说不定又会找出什么线索。
反之,如果签下,对方十有八九会立即着手宣传,毕竟对方有独家转播权,宣传做的越好,转播收益就越高。
届时媒体被比赛吸引,再没人盯着他不放,等到警方出具调查结论,上头转移视线的命令自然也就顺利完成。
更何况这合同有漏洞,「剑道馆一方只能由教习、学员和馆主应战」,谁是教习、谁是学员还不是他说了算?
想到这,早坂雅树故作无奈道:“我选一。”
“你确定?”龅牙递上签字笔。
“确定。”早坂雅树又仔细看了看合同,挥笔签名。
“那……合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