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心细,昨晚便发觉了男女之间的小暧昧,不过莜竹已经二十一岁了,大学毕业、又考上了硕士,找男朋友无可厚非。
异国他乡、丧母之痛、救命之恩,朝夕相伴下喜欢上自己的救命恩人也很正常,可是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已经有女朋友了!
怎么说?
说江莜竹错了、要么跟男孩儿分手、要么等那个男孩儿跟他女朋友分手?可她自己就是第三者,江爸爸既没离婚、也没跟她分手啊!
就在女人纠结不已时,女孩儿开始打字,翻过手机,上面写着:“他说他有女朋友,不要我,你教教我,怎么做才能让他接受?”
不等对方拒绝,她收回手机、再次递出:“阿姨,我喜欢他,所以我开始理解你,不要劝我,我不会放弃的。”
女人喜忧参半,这是要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