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挨打会痛

作者:黄粱梦庄周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1953年3月6日,利斯顿战胜1952年奥运会重量级冠军埃德·桑德斯,夺得芝加哥金手套锦标赛冠军。随后,他击败纽约金手套锦标赛冠军朱利叶斯·格里芬,夺得3月26日的城际金手套锦标赛(代表芝加哥)。利斯顿在第一回合被击倒,但他起来后控制了接下来的两回合比赛。

利斯顿参加了1953年在波士顿花园举行的美国全国锦标赛,在4月13日的第二回合比赛中拿下了对劳格拉夫的预赛,但在4月15日的四分之一决赛中输给了17岁的吉米·麦卡特尔。他后来会雇用麦卡特作为训练搭档。

事实上,他打算将领事画的圈连同拳馆一起卖掉。

尽管之前答应过动物们交流赛继续,但当他从陡然而富的飘荡中落地、逐渐意识到黑帮已经灰飞烟灭时,心态也不由自主的发生变化。

他没脸回去。

学员们或多或少都有亲属在帮派混迹,周五整整两个小时的枪声中不知多少人魂飞魄散,老秦不在乎帮派分子的死,但无法面对学员哀恸的眼神。

包括小黑。

弗雷兹为了保密,压根儿没告诉他计划开始时间,所以老秦也没机会提前通知小黑躲避,等家中受袭、警方迟迟未到,再想通知已经晚了。

万幸,拉卡一家没人受伤。

但他没办法解释,在拉卡心里他不仅是少庄家、还是值得信任的导师,只要没死、没进监狱,他就应该知道政府要对贫民区进行清扫。

当家人在枪声中瑟瑟发抖,越是信任就越会失望。

入门是基础,精通是茁壮成长。

由精通到圆满,本质上是抵达极限的过程,也是习武过程中最漫长的阶段,如同游戏中的经验条,满了才能升级。

反倒是圆满到通神玄乎其玄,可能苦求一生仍不得其门而入,也可能就在圆满的下一刹那灵光乍现。

「精通是耗费时间最长的阶段,不仅要将身体打磨到极限、练法修至大成,还得学以致用、在实战中体会力量的使用技巧,直到一身所学融会贯通。

「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这是大成;领悟骨架在拳法招式中的作用、随手一击就能节节串连时便是小成。」

拳击手与健美先生的肌肉有很大区别。

比如泰森,肩宽背厚水桶腰,脖子比脑袋还粗,相比之下,臂围反而普普通通、胸肌也算不上发达,反倒腿粗的跟大象一样。

拳击,指的是用拳头发起攻击,但一拳挥出,力量来源中腿部的肌肉却占据了很大比例,称之为力量来源也不为过。

腿部肌肉,尤其是股四头肌和小腿肌肉,是拳击手锻炼的重点。

除此之外,臀部负责平衡、同时也是下半身的重心,腹肌能将肢体产生的力量整合,也被称做核心力量,并且能起到抗击打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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