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自认牙尖嘴利,所向披靡,岂料对方有过之而无不及。
忍无可忍。
无须再忍。
他要用血淋淋的事实,证明自己不是一个软蛋。
他有性格,有脾气,直叫人生死畏惧,猛鬼不可欺。
打定主意后。
他直接从qq哥的体内钻了出来,誓要吸干眼前这个人类的鲜血?
然后,再撕碎李过的身体。
否则!
难消心头之恨?
不过,他也没有脑袋发热,不管不顾地冲过去,因为眼前这个人类,似乎把他当成了空气,根本没有畏惧。
不应该啊?
这个人类,有问题?
但,他无惧!
毕竟,阳间能威胁到他的人,都没活动在这一区域。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思考再三。
吸血鬼魂,决定发起最强一击,务必要用对方的鲜血来慰藉自己。
激动啊!
想想都令他兴奋。
人类的血液,比起舌尖上的美食,不知强了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