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肉无酒怎么行,杜云顺手从空间拿出一瓶二锅头打开,抿了一口。
火辣的酒入肚,再嚼上一口麻雀肉。
一口酒一口肉,那叫一个畅快。
不错真是美味,可惜就是有点少,只能让他解解馋。
吃完烤麻雀,杜云将火堆浇灭。
不灭火不行,周围都是树木,万一着起来,他就要以纵火罪进去蹲几年。
现在连家里的饭菜都这么差,那里面的饭菜……
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说的是二十年后,现在更差!
饿不死就行。
吃饱喝足,杜云对打猎的兴趣大增,谁没有个狩猎的梦想,想着狩猎猛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可惜后来国家禁止打猎,再加上人们生活富裕,原本作为生存技能的打猎,成了娱乐活动,没人在意。
现在嘛,那是他吃肉的最佳途径,绝不能放弃,必须得好好练习。
拿着弹弓练习,有麻雀就打麻雀,没有麻雀就对着树叶练习,争取能早日练成百步穿杨的本事,一招一只小麻雀。
蚊子再小也是肉,在非洲那边甚至有人捕捉蚊子做肉饼,更别提麻雀。
麻雀一只半两,二十只就是一斤,斑鸠一只半斤,两只一斤。
而现在他的猪肉配给量,每月不过三两,两只斑鸠,就是他三个月的量。
直到傍晚,杜云提着几只麻雀返回四合院。
正在擦着自己宝贝自行车的三大爷,看到麻雀眼睛都直了,紧紧盯着麻雀询问“小杜,你这是去哪?”
“闲着没事出去打了几只麻雀。”
说话间,他摇了下麻雀,三大爷眼睛紧盯着麻雀,随着麻雀的晃动转动。
充分演示了什么叫看眼里拔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