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敲骨榨髓

作者:鹦鹉学说话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她真没想到世上竟然有如此美味的食物,不行一定要多多品尝。

吃了两块,察觉到玉米炖排骨的美味,丁秋月顾不得矜持,当即开始大吃特吃。

没过多长时间就将满满一大碗玉米炖排骨,吃的干净,就连里面的汤汁也蘸着窝窝头吃掉。

摸着自己圆滚滚的肚子,丁秋月再看看已经被弄得如同狗舔似的饭盒,有些不好意思。

随即昂首挺胸,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将桌上的骨头用碗装了放到橱柜里。

杜云纳闷询问“你留着骨头干什么?”

“这可是好东西,不能浪费,明天将用刀将骨头砍开,放到锅里煮,又是一锅骨头汤。”

杜云大汗,这是已经煮完的骨头啊,用得着这样吗。

“媳妇,咱用得着这么节俭吗,快将骨头扔到垃圾桶。”

吃完的骨头你都得留着,敲碎了煮骨头汤,这是真正的敲骨榨髓。

“不要,这样好的骨头哪能浪费。”

“想吃的话,回头我再给你弄。”

“这怎么能行,哪能那么浪费。”

不管他怎么说,丁秋月都不肯将骨头扔掉,用她的话说,这里面还有很多骨髓没有煮出来,将骨头劈开之后,煮出骨髓。

味道也非常好。

可这真的不是浪费,以他打猎的本事,家里根本就不缺肉食,用得着这么抠抠搜搜。

你当是三大爷阎埠贵呢,吃个骨头都得敲骨榨髓,骨头煮个两三遍,榨干里面最后一丝骨髓。

等扔掉的时候,保证骨头惨白惨白,连狗都不吃。

不对,阎埠贵不会买排骨,凭他那算盘精,打死也不可能买排骨。

吃饭的时候一根咸菜就能搞定,去买什么肉。

“咱们真的不需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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