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焖饭居然可以好吃到这种程度!灰姑娘的水晶鞋?【求订阅】

作者:馋嘴小猫咪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还得十来分钟,大家稍等哈,今天烧鸡有点多,浸泡的速度可能慢了点,不过马上就好,别着急。”

虽然这会儿捞出来卖也没什么,但稳妥起见,林旭还是决定再等十分钟。

好饭不怕晚,好烧鸡也不怕泡。

多泡一会儿,烧鸡吃着口感更油润,香味更浓郁。

没多久,帮厨提着一个袋子过来,从里面掏出了几个打包餐盒和几双一次性快子,窗口负责收费的收银员一份份的递了出去。

很快,外面就传来了街坊们的赞叹声。

都在夸焖饭做得好吃。

香而不腻,油润可口,海鲜的鲜味和猪肉的香味完美结合在了一起,而胡萝卜丁和青豆,在增加口感的同时,也保证了营养和维生素。

什么是好饭?这就是了。

“小林老板,这焖饭店里卖不卖啊?”

“暂时没有上新的计划,不过您要是哪天赶上了,可以跟我们员工一块儿吃,我估计最近会做几次。”

焖饭不适合在店里上,这个饱腹感太强,也要不上价。在店里上新后,会影响其它菜品的销售。

身为门店老板,要懂得取舍。

不能觉得啥好吃都一窝蜂的往店里上,这么搞一下,门店早晚会垮掉。

没多久,林旭把卤汤表面的油脂撇到盆里,开始往外出烧鸡。

经过了昨天的适应后,这活儿现在徐新华都能胜任。

邻居们看着新出锅的烧鸡,脸上带着欣喜,开始报各自要买的数量。

等他们三三两两的提着烧鸡离开后,别的邻居也凑了过来,也要买烧鸡尝尝。

老燕京人住大杂院习惯了,吃了啥好吃的都喜欢往外说,别的邻居一听,好家伙,就你吃得起烧鸡是吧?我也买!

买回去一吃味道居然还不错,便成了林记的拥趸。

烧鸡全都捞出来,徐新华把用活水泡了大半上午的鸡肝捞出来控干水,随即倒入了做烧鸡的卤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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