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作者:冥狄z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肃静。”

“不公,何来不公?”

“还记得我上课前说了什么?”

“这个狱衙演练其实漏洞百出,但那些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次判罚,将直接告诉你们一件事。”

“何为大秦的立法之基!”

“现在我就来告诉你们,为何为这么判罚。”

令史昌神色肃然。

他低眉耷眼的看向奋,随后蹙了蹙眉,似乎忘了什么,良久,才想起来,“年纪大了,记不住事了。”

“你是奋吧。”

“你方才说判决有问题。”

“你说你也是见义勇为,为何没得到官府的嘉赏。”

“我先为你释疑。”

“因为你的鞫并不是那个。”

“你的鞫是这,鞫曰:‘甲害乙与奋于野,审。’”

“你已经死了!”

“你非是见义勇为者,而是同样的被害者。”

“这次官府判决,本就是在为你和乙惩治凶手,自古以来,何曾有过给被害者另行奖赏一说?”

听完令史昌的解释,四周传来阵阵哄笑声。

奋更是涨红了脸。

恨不得当即找个地缝钻进去。

令史昌看向讲、赐等几名史子,“那些因害怕直接逃跑的人,对这个判罚并没有异议,你们有异议,是因为认为自己虽然也跑了,但后面去报了官,因而不算‘不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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