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赐等人起身。
辩解道:
“我们自知敌不过对方,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因而才选择先行离开,离去后也去报了官,史子不懂,为何这也会受罚?”
“请令史替我等解惑。”
令史昌微微额首。
他并没有急着解惑,而是看向了那两名儒生,缓缓道:“你们也认为判决不公?”
文昭、沈顺起身道:
“回令史。”
“我们的回答跟其他人都不同。”
“‘儒家有言: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必为。’”
“我们已对两者都进行了必要的批评,若是对方能听进去,这自然是我们劝诫的结果,若是对方不听,执意要杀人,那又岂是我一个儒生能阻止的?”
“我们已经做了自己必为的事,这怎么能算没有施以援手?”
“这个判决就是不公!”
“我不服!”
令史昌虚眯了很久的眼睛,终于重新变得精神。
他冷笑道:
“服与不服,这就是法!”
“你们的辩解,在《奏谳(yan)书》中都能找到对应。”
“按《奏谳书》给的判决,你们的这些所作所为,均要按《法律问答》中规定做出处罚,即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至于为何会给出这么判罚。”
“我来给你们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