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边写罚单,边带着点戏谑的味儿笑着说:“朋友,我都等了你四十八小时了,知道不?”
司机笑答:“是嘛老兄,知道你在这里等,那我也是飞快地赶过来的。”
王灯明停下笔,将鼻梁上的太阳镜往下扣了点,扣在他长了一颗青春痘的鼻头上,露出两只眼睛。
忽然,手机响起。
电话,是警局的同事卡丁雷打来的,声音很急促。
“王,巴拉克被人干掉了,就在刚才,疑犯驾驶的是一辆黑色奔驰,车号xxxxxx,正朝着你那个方向去了,注意拦截,注意拦截!”
黑色奔驰车,车号,不就是眼前的这台车!王灯明还没回神,司机不做任何声色,手一伸,端着一把手枪就朝着他就是一枪。
我操!
就在鞭炮一样的枪声响起的瞬间,王灯明整个人闪电般的一扭身,顺势往地面倒,倒地的瞬间,他还击了,
一颗子弹,打中了疑犯的太阳穴。
疑犯可能到死都不明白,这个警察的身手居然如此的灵敏,这么近的距离居然也能躲得开,他更没想到,这个神兮兮的抄牌巡警的最快拔枪速度为0.30秒。
而王灯明的枪法,那是正儿八经的神枪手,可不是那种只会趴在车后乱射的警察。
二个星期后,市警局对王灯明的英勇机智的行为做出了特别嘉奖,任命他为阿拉斯古猛镇警局的警长,镇子的最高治安官,镇子有史以来最年轻,也是镇子的首任老外警长。
对于老外警长这个称呼,王灯明很乐意接受这样的雅号。
今天,是王灯明担任警长的第五天,他舒服的躺在办公室的鳄鱼真皮椅子上,椅子真好,柔软,带着点爽滑的凉意。
换句话说,他从一名普通的警员,成为一名警长,他升职了。
他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
他二十岁就进了w市特警支队,二十三岁成了w市特警集训基地的特警教官,绰号:鬼手。
他荣获一等功两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二次,还参加过各种全国性的竞技大赛,获奖不少,前途一片光明。
然而,三年前,也就是他二十三岁那年,他选择了退役,来到了美国。
为什么来美国,原因有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