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外边的世界很精彩,他想出去看看。
第二,骄人的战绩,让他产生了自我膨胀和独孤求败的飘然感,这使得他犯下了一件不可弥补的过错,这是他内心永远的痛。他需要疗伤,逃得越远,效果越好。
两个因素叠加,他定下了目标:当一名美国警察。
于是,一个简单的行李箱,一张单程机票,把他带到了美利坚合众国的芝加哥,这个城市,他有个高中同学在这边当摄影师。
他最初的想法是,以他的一身本事,当个保卫白宫的联邦特警那不是大问题,后来,他发现,自己想的跟实际差的老鼻子远了。
首先是英语,到今天为止,他的英语水平,还是让美国人听着觉得全身起疙瘩。
其次是程序,要当美国警察,需要走很多程序,比如,首先得获得绿卡,得到居住权。最后,你得入籍,人家才会当警察。
入籍以后,你就得填写当警察的申请表,跟着就是严格的面试,笔试,背景调查等等,弄完这些,还得进美国警校训练,假如不合格,一样会被淘汰。
王灯明要过的关卡太多,最最基础的一条,英语得利索,英语不行,你连拿警察申请表的份儿都没有。
王灯明当时就蒙逼了。
但他的运气不赖,来美国没多久,救人了,不是美女,是一个从波尔森市来芝加哥参加警务交流会的美国警监,叫费德利,官儿还算可以,相当于我们国内一般市公安分局这样一个负责人。
费德利得知他的情况后,知恩图报,热心的帮忙,比如办理绿卡之类的。
但入美国籍才能当美国警察让王灯明最闹心,他不想放弃自己的中国籍,他不想唱国歌时唱美国国歌。
费德利看他犹豫的不行,就给他出了一个高招,说,我们那里警力稀缺,你愿不愿意来。
王灯明问,能省掉那些个乱七八招的程序吗?
费德利悠然说:伙计,不用担心,签个字就行。
于是,王灯明答应了,费德利让他跟着自己来到波尔森市,这是费德利的地头,费德利亲自将他招聘进了警队,并和他签了一份特殊的聘用合同,期限为五年。
为什么是五年,入美国籍,不是说入籍就能入的,必须要持绿卡在美国连续居住满5年之后才能申请。
王灯明已经有了绿卡,五年后王灯明要是不入美国籍,不再续约,他也将被录入黑名单,永远失去当美国警察的资格。
就这样,费德利动用他手里的权利,帮王灯明当上了美国警察。
这对费德利来说,那是有一定的风险的,这不符合程序,但费德利对王灯明欣赏有加,他愿意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