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宣布:官员的治绩不是看他治下有没有诉讼,而是看他如何审理诉讼,是否能迅速地作出判决?判决是否公平合理?
第二,我还听说,讼师乃是卑鄙可恶小人,钻律令的空子,专门教唆他人诉讼,从中谋取私利……
由此看来,我有些不解。
如果我不识字,那受了他人欺负污辱,我不能去找讼师写状子,就只能忍气吞声,令恶人逍遥了嘛?
如果……
……
想来,这不是圣人的本意。
大禹治水,堵不如疏。律令有隙可趁,那是制订律令的人考虑不周,加以更改就是。自家的篱笆坏了,从而让羊跑丢了。不去责怪自己,却去责怪捡到羊的人,世上哪里有这样的道理?
在耕种的时候,就去请教宋理、孙温(著名的农夫);在铸造宝剑的时候,就去请教李胜忠、王冠全(著名的铁匠);在征战的时候,就去请教张奂、伍子方(著名将军);在治理国家的时候,就去请教郑玄、卢植(著名的大儒);在制订法律的时候,就去请教钟、审配和岑澜……
做一件事时,去请降精通它的人,这是自然而然的事。
那么,在遇到诉讼的时候,我难道不应该去请教精通律令的人嘛?
……
不过,就象河流两岸要修建堤坝一样,对讼师也不能放任自流。讼师的成份极为复杂,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熟悉律令,而是勾结不法官吏,操纵诉讼,从中渔利。往往吃完了原告吃被告,行为极为恶劣,大大地扰乱了正常诉讼。
……
我宣布:讼师必须通过法学园的考试,取得正式的职业资格,才可以避免从业。没有取得资格者,一率按照非法取缔。
元长,你制订一个标准,资格考试就以毕业考试为标准好了,收费标准,具体的规范,都要清晰明了。)
第三,早先的时候,官府里的胥吏皂役们都没有薪俸,劳苦终日,却颗粒无收,连糊口都做不到。为了养活自己和家人,他们只好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我知道他们的不得已,怜悯他们,没有责怪他们,还给了他们足够养家的薪俸。本来,我想……
但是,我却没有想到,他们的贪婪是没有止境的。没有因此而改过自新,依然如故地恶事做尽……
天作孽,尤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