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七十八章 《新汉律》(3)

作者:白竹猪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雨初晴,碧空如洗,蔚蓝的天空上飘着朵朵白云。润泽的光芒青翠欲滴,几朵小花随风摇曳,黄的若黄金,红的似玛瑙,白的如新雪,粉的象云霞,平添了几分生气。一阵微风拂过,带来了草木的清新,隐约也传来一阵脚步声。

张涵从文件堆里抬起头来,却见钟正漫步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远远的,钟从窗口看见了张涵,便遥遥行了个礼。张涵也笑着点点头,打了个招呼。

“哦,是元长呀……《名例律》,这是?”

钟递过来的册子上,有“名例律”三个大字,旁边还用小字写着“律法断罪,皆当以律令正文;若无正文,依附名例断之;其正文、名例所不及,皆勿论”。

这是,张涵疑惑地看了眼种。

“丞相,那日您不是要不编写一部律令总则嘛……”

钟避开阳光,坐在了右侧。

“嗯,是这事呀。元长……呃,不会吧?这么快!”

张涵犹疑了下,猛然起了个念头。他有点不敢相信,律令的制订岂是易事,一切都准备就绪,钟还花了近一年的时间,而这律令总则,他才说了三日,难道……

“正是!”

钟笑容可掬,颇为得意。张涵一幅不敢置信的模样,大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丞相那日吩咐过后,我不敢怠慢。回去后,便立刻动手编撰,本以为要花上一段时间。不成想,下笔如有神助,没两日竟完成了……”

“哦――,我先看看……”

张涵暗道,这钟不会是敷衍了事吧?!

《名例律》篇幅不长,钟先以一个近千字的篇幅,回顾了华夏的律法历史,叙述了律令在现实意义和必要性,并着重说明律令的根本原则――“德主刑辅”。

然后,钟才详细述说了律龄十二条原则:“君亲无将,将而必诛”、“矜恤老幼妇孺”、“亲亲得相首匿(亲亲相隐)”、“原心论罪”、“贵族官僚有罪先请”、“从严治吏”、“罪无正法不合致纠”、自首免罪)”、“保辜定罪”和“诬告反坐”。在这十二原则下,又各有若干细则,对各原则加以解释、补充和规范。

总而言之,《名例律》依然是以“三纲”、“五常”为准则,遵循着薰仲舒的“德主刑辅”主张。

不过,董仲舒是理想化了一点,张涵却也没有太多的意见。毕竟,儒家思想深入人心,不是张涵可以轻易改变的。再说,这其中也有许多是合乎时世的。

比如说,君亲无将,将而必诛――君权至高无上,这是合乎张涵自身利益的。他眼下尚未称帝,可明眼人都知道,那就是三年五载的事。这一条自不能改。

还有,矜恤老幼妇孺――对犯罪的老人和孩童予以从轻处罚;从严治吏――必须异地为官,不得与治民结亲等;罪无正法不合致纠――律令没有明文规定,就不予处罚;法不溯及既往――既往不咎;

这些原则都是合情合理的,张涵自然不会加以反对。然而,张涵也有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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