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顿饭没有吃多久,铁华一直惦记着那部《庚金刺天诀》,一坛酒两人没喝到三分之一而一锅兔肉也只是刚刚开动。凌轩习惯了生吃所以现在突然吃上了熟食一时间也很难适应。所以索性放下碗筷把《庚金刺天诀》全文一一的与铁华听。
全文数万字,凌轩一段段的铁华一段段的记,从晌午一直到第二天晌午铁华已经确定所记无误兴奋过后回房继续默记,他生怕有一字错漏那就糟糕了。
直到第二日早晨铁华走出卧室脸上挂满了笑容,“铁叔叔,您看我也长大了有些事情也该自己去处理了”。
铁华一惊旋即恢复,道:“外面险恶你久居深山思维已然单纯,出去后一定要心而且保持低调。虽然你获修了无上法诀可修为尚浅不可逞一时之勇陷自己于危难之中。还有心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她们表面纤弱可大多内心狠毒。你可记好?”铁华知道这天总会到来,听的凌轩要走知道多留无益而且他还肩负家族血仇,是该让他出去试练一番。
凌轩跪下向铁华磕了三个响头道:“凌轩记住了,出去后一切以大局为重绝不逞强斗狠”
“还有,事到临头能杀就决定不要留下活口,你想想当年他们老弱妇孺无一幸免。不杀则以杀必除尽否则后患无穷”铁华郑重的道。
“凌轩记住了,铁叔叔还有什么教诲凌轩跪受”
“好了,叔叔也没什么多的,只盼你能平安回来,我酿酒等你,这个你拿着出到外面需要用它”铁华回房取来一袋钱交到凌轩手上道。
十年远离尘世多见树木少见人的生活让凌轩身上散发出一种脱俗的野性。对于这繁华的都市熙熙攘攘的街道让一向听风的凌轩感觉有些热闹之余有些烦。这里是离五圣山偏南方最近的一个城市,凌轩打听得知它叫‘麦都城’。这里是炎魔炎万福控制的一个较大的区域。主要由炎魔之子炎延管辖。
“炎族,灭我风族的也有你的份,我且好好的逛逛等摸清了路数就给你们些‘甜’吃”凌轩不动声色的走在街道上心中盘算着。
他这身装束在别人眼里就如乞丐一般,所以很少人认真的看他一眼。不过他感觉身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这是一种直觉一种长期野外生存出现的一种对未知危险的先知判断。
“不是吧,难道这个城市还有能认出我的人?”凌轩自认为十年时间变化太大,就算认识的人十年不见也觉陌生。凌轩非常不自然的回望了一下除了来往的行人他还真不知道是谁在‘关注’他。
我到是看看究竟是谁,凌轩来到一个巷口转身进去,这里几乎没有人行走看样子是用来堆放垃圾和杂物的地方。那双眼睛没有跟来,就在他转进巷后那种被人盯着的不自然就消失了。
“究竟是谁呢?看来我还得更加心才是”凌轩心里想着表面上却装出一副不经意的样子东瞧瞧西看看。不时在垃圾中翻腾一下全然一副乞丐的模样。
初下山的凌轩一时间想要融入眼前的这个社会有很大的难度。虽然以前他曾一度是名门旺族的公子少爷见识应该不少。可那时候年纪都还而且家境如此玩的东西自然就多,所以他的兴趣也只是向着玩。
此时不一样,玩已经成为了奢侈品他现在必须要尽快的融入这个社会,真的成为这个社会中的一员,那么他就必须去尝试。临行前铁华给了他一些钱,而且数量还不少。如果这些钱省着用估计能过个三两年没问题。
凌轩走在巷里,不一会穿出巷眼前出现了一个宅院。看上去是一个普通家庭,外面晾着几件衣服也都是些粗布织制。院子是用篱笆围成里面还放养着几只鸡。凌轩看了看自己的一身装束再看了看周围,心中一阵刺激过后他进入了院子用最快的速度从竹架上取了一套衣服并顺手捉了一只鸡。
捉鸡,对于他这个长期野外生存近似于野人的人来,它们的反应太迟钝捉它们简直就一手段都不需要,而且还没给它们叫‘救命’的机会。
这是一条河不宽这边岸到那边岸也就是十丈左右,河岸上生长着几棵看上去该有数百年的老榕树,一抱粗的旁枝伸向河面,须茎从树干垂下伸入河里,坐在树干上看水里游来游去的鱼凌轩感觉他们比自己要快乐得多。收拾心情,凌轩换上了‘捎’来的衣服,站在树干上自我评价了一番感觉还不错,自少现在他由一个乞丐变成了一个普通魔民。他随身的东西不多除了铁华给他的一袋钱就没别的东西了。所以他非常心的把钱袋放进衣服里拍了拍确定稳妥后再次坐下开始享用那只鸡。
一番麻利的拔毛,不一会那只鸡就以‘**’的形态展现在凌轩的面前,鸡腿被凌轩硬生生的撕了下来并放进嘴了吃得津津有味。他已经习惯了吃带血腥的食物,因为他感觉有些甜还有些咸,这样的味道他喜欢。
一只鸡很快就进了肚子,意犹未尽的他吮吸着手上残留的血迹眨巴着嘴巴打了个饱嗝,躺在树上数叶子。“天色还早,先睡一觉”凌轩比上眼睛声的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