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作者:冥狄z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你们判处的罪行,跟廷尉府最初拟定的一致。”令史昌这时开口道:“但真的对吗?”

众人问道:

“敢问令史,哪里不对?”

“定罪完全按照律令,也合乎情理,不知何处有问题?”

令史昌沉声道:

“你们有疑惑正常,若是不细究,你们的判罚,跟绝大多数官吏的判罚一致。”

“法律问答讲‘不孝弃市’。”

“假如父活的好好的,子三天不给他吃饭,这儿子该怎么判?”

史子答道:

“自然是判‘弃市’。”

令史昌又问:“那要是父没了,儿子三天不上坟祭祀,又该如何判?”

众史子迟疑一下道:

“祭祀只是形式,不能算犯罪。”

令史昌接着问道:

“那欺负活着的丈夫和欺负死掉的丈夫,那个更重?”

众史子道:

“自然是欺负活人,人都死了,你就算想欺负都没法欺负,那怎么去定罪。”

说到这。

众人也感觉到不对了。

令史昌道:“秦律规定,通奸讲究现场捉奸,‘捕奸者,必案之校上’。假设现在丈夫因为当官住在官府,妻子红杏出墙,丈夫听到风声跑去捉奸,没捉到,怎么判?”

众史子面色稍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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