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作者:冥狄z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惊疑道:“按律捉奸得现场捉到才算,丈夫没有捉到,那就拿不出通奸的确凿证据,那......这妻其实不算犯罪。”

令史昌道:

“好,记住你们的说法。”

“你们都认为欺负死去的父比欺负活着的父罪行要轻,欺负死去的丈夫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

“回头再来看这个案子,这名公士死了,其妻才和人通奸,即便这也算‘欺负’丈夫,那么欺负死去的丈夫,是不是当比欺负活着的丈夫罪行要轻?”

众人当即沉默。

令史昌继续道:“既然按律捉奸没捉到不算犯罪,那她的姑(婆婆)等到事后才来报官,这就等于没能抓到现行,这算不算犯罪?”

众人哑言。

令史昌道:“既然如此,那判她剔去鬓角,去当刑徒舂,这个判处是不是太重了?”

众人面面相觑。

他们起初并没觉得自己的判罚有问题,但经令史昌这么一反驳,也是发现自己给的判罚并不当。

至少是重了!

听完令史昌的解释,秦落衡也是恍然大悟。

令史昌沉声道:

“你们或许觉得我是在狡辩。”

“你们却是忘了,大秦律令的立足点是人。”

“律令的确是密而繁,但义务和责任却是分的清明。”

“这个案件,我与你们判罚根本的冲突,在于家中有人死亡后,身为家属,履行的义务是不是当消灭一部分。”

“这才是核心问题。”

“你们近些天的确读了不少律令,但你们可知为何官府还特意分发了《法律问答》?”

“原因就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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