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笑着打量他,“真心的。”
容修不假思索:“我喜欢摇滚,喜欢我的乐队,也更喜欢创作摇滚。”
这个回答似乎并不出乎安德烈预料。
他安静地注视了容修一会,缓缓地问:“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即使有一天……”
安德烈顿了顿,转头望了一眼顾劲臣,似乎犹豫了下,然后直截了当地问:“即使有一天,gu希望你能转型到影视音乐领域来,你也不会放弃么?”
影视音乐确实比流行和摇滚更高端,接触的国际人脉圈子也更广。
不等容修回应,顾劲臣就笑:“可是,我为什么那样要求?我不会要求我的红酒变成我希望的口味,因为它是那个味道所以我才喜欢它。”
安德烈愣了两秒,无奈地垂眸笑了。
过了好一会,安德烈目光望着容修,又仿佛透过了容修望着遥远的别处,他轻声问:“能不能告诉我,为什么那么喜欢摇滚呢?”
容修歪头想了片刻,似乎从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试图更准确地寻找合适的词汇:
“我是在接触了很多类型的音乐之后,才喜欢上了摇滚,喜欢那种自由的现场感——我喜欢摇滚乐简单的和弦变化,那种简单、自由、带劲的感觉,歌剧里没有,古典里没有,爵士里没有,歌舞小调里也没有。”
容修停下表达,垂着眸子再次思考了一会。
然后,他点了点头,似乎在确定自己的感觉,笃定地道:
“没错,再没有什么音乐比摇滚乐的基本和弦变化更能打动我的了,我的意思是说,比如从e和弦到a和弦,就这么简单,纯粹,每次在摇滚现场和伙伴们一起合奏时,每当我们弹奏一个精彩的和弦变化、一个漂亮的即兴配合时,我都会从中获得极大的快乐。”
说到这,容修抬起眼,露出了笑容:“总而言之,就是自由。”
客厅里安静了很长一段时间,安德烈才从沉思中醒过神。
安德烈:“原来是因为……自由吗?”
容修:“是啊,自由,我能随时随地拿起吉他,坐在花园的草坪上,弹吉他,唱歌给我的爱人听,而不用先和贵族们一起去考虑一下穿什么颜色的袜子更得体。”
安德烈:“……”
得到答案了吧。
他们曾一起追求,是他辜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