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在检控官易从心的话语中,慢慢拉开序幕。
老实说,一出谋杀案件,其实检控起来,并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因为在港综市,检控方并不喜欢浪费纳税人的钱,像这种严重的罪行,几乎有近八成把握,他们才会提起检控。
就像赵国明这一单,人证物证都有,简直是辨无可辩。可是今天,情况有所不同。
赵国明聘请的律师,是一位香江非常有名的辩护律师,姓周,周大状。
这位周大状年纪已经六旬,花白的头发,戴着一个金丝眼镜,看起来就像一位大学学者那般绅士有礼。
但他的为人,却是出了名的见钱眼开,又与许多社团人士、败类商人结交。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利用他学到的法律知识,替那些犯罪的有钱人辩护,借此牟取巨利。
这次同样是这样的,当“凶”器窗帘铁丝,也就是勒死死者的物品,被检控官呈上去时。
周大状抓住时机,当即起身反对道:
“法官大人,我对于这件证物上有我当事人的指纹,就被控方认定是我的当事人用以杀人,存有很大的置疑!”
“恩?”
眼见周大状在今天第一次出手了,所有人既是意外,又有些恍然。
意外的是,杀人凶器上面有赵国明的指纹,这完全就是无可置疑的事。
周大状选择这么着急出言,想要推翻证据,实在有点不智。恍然的是,这倒也符合这位周大状一直以来的表现。
他总是能够红口白牙,将许多明显的证据,搅合得没有了“一锤定音”的效果。
“辩方,你有什么置疑?”
法官倒是不偏不向,见周大状有不同意见,马上问道。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
周大状很熟悉这样的场面,颇有风度先向法庭众人恭敬招呼,随即侃侃而谈道:
“杀人案发的现场,正是在我当事人名下登记拥有的游艇上面。而既然游艇属于我当事人拥有,那就表示,我的当事人,对于游艇上面的一切都十分熟悉,甚至在各个地方都可能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