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换上便装,伪装成一位空调维修安装师,进入到杯户小学部内。
手上拿着笔与一个画本,口袋里带着卷尺。
一身土到渣的空调装修的衣服,还标志着‘昭和男儿’的火焰字体。
“说实话,你现在的装扮,我都无法认清你了。”
米原晃子在前方带路,前往三年前的案发现场。
那间芭蕾舞室......
“可能我天生适合潜伏工作吧。”
公生步入这间芭蕾舞室,只是第一眼就看向面前的一根横梁。
手中的卷尺拉升,沿着墙壁向上,测量出尺寸。
离地高度四米左右,就算加上成年人的臂长,也不可能触及到的高度。
但是一个小学生就这样被吊在上面,四周还没有其他可以攀登的梯子与物品。
被定义为自杀。
“对了,公生,这个是昨天从美奈子好朋友那里拿到的日记本,给你。”
一本仔细包裹的日记本递过来。
米原晃子也未曾想到过,会有这样的证物存在着,并且还存在三年。
如果不是昨天的提示,米原晃子不曾猜测到。
公生将最为关键的证物拿到手,放到背包内。
“只是一个小证物,还无法成为关键的证据。”
物证并不具备决定性。
只是小女孩的手书,完全存在伪造的可能性。
如果非要解释,这本日记本是后手物品,先手出示不会具备任何指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