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生微微鞠躬,算是最后的感谢。
这个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如果上座的审判长不同意案件继续,都是死亡。
情况已经是最糟糕的情况,也不会再糟糕......
现在情况好转,公生反而莫名心慌。
表面上,依然面露旭日般笑容,眼神中闪烁着辉灿。
“原告方诉讼如下:......”
于三年前某月某日,我方原告望月美奈子被发现死亡于杯户小学部的芭蕾舞室,望月美奈子的死亡方式为上吊死亡。
望月美奈子的身高为一米二,根据现场勘测后,发现房梁距离地面的距离为四米,成年人的手都无法伸到的距离,更加不可能是女孩的自杀。
以及后续调查,发现于三年前,芭蕾舞室的钥匙保管着为下田老师。
同时发现,第二个案件道具,具备上到房梁的三米工具梯,工具梯平日里使用铁锁固定,而锁的钥匙保管老师为杉山老师。
并且我方获得三年前案发前一天的课程表,上面描述着当时望月美奈子参加的最后一节课是杉山老师的音乐课。
基于此,我方推断当天晚上为山田老师与杉山老师伙同,试图对发现他们非法入学罪证的孩子,即原告望月美奈子,实行杀害,并且伪造成自杀。
“陈述完毕,回复审判长与审判员。”
公生同时递交几份文件,给与书记员,再由书记员上交给审判长。
照片与文件。
审判长接过后,所有的照片都有标注,背后有详细的信息,类似于只作为一种卡片格式。
照片在中间,卡片的旁边已经写好线索与证据。
文件则包含杯户小学部三年前的钥匙保管文件、课程安排、每位老师负责管理教室。
齐全,并且理由合理。
只是......
不具备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