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靶子挪到八十步,红圈缩小到拳头大。
又筛掉大半。
第三轮,一百步,红圈只有鸡蛋大小。
场上只剩下百来人,个个屏气凝神,拉弓搭箭,眯着眼瞄准。
陆怀瑾负手站在一旁,目光在人群里扫过,忽然定住了。
角落里,一个瘦高的年轻人正弯弓搭箭,二十出头,黝黑精瘦,胳膊上的肌肉像拧紧的麻绳,青筋一道道鼓起来。
他拉弓的动作很慢,慢得像在绣花,可弓弦却稳得像钉死在空气里,一丝颤动都没有。
嗖——
箭矢破空而去,“哚”的一声,正中靶心。
不偏不倚,正中红心。
紧接着,第二支,第三支。
三箭全中,箭头几乎叠在一起,像三根筷子插在同一个点上。
陆怀瑾的眼睛亮了。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那年轻人愣了一下,挠了挠脑袋,声音有点腼腆:“回大人,俺叫黄忠。”
“黄忠。”陆怀瑾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嘴角微微一勾,“从今天开始,你是弓弩队的队长。”
黄忠张了张嘴,一脸难以置信:“大人,俺……俺就是个种地的……”
“种地的怎么了?”陆怀瑾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淡淡的,“我以前还是个赘婿呢。”
黄忠愣了愣,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
弓弩队组建完毕,八百人,清一色的精壮汉子,臂力过人,眼神锐利。
陆怀瑾没有让他们练传统的弓箭,而是拿出了那批图纸上的东西——连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