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布政司、按察司两位主官,宁缺毋滥。
要懂实务,要知边情,要清廉,也要有容人之量。
只会捧着圣贤书,张口教化、闭口礼义,真遇上事情连粮从何处来都说不清的,不能要。
刑名用得熟练,治下百姓见了比见山贼还害怕的,也不能不要。
至于一提南疆,眼里便仿佛能照出银光的,更不必谈。
交趾是新收的疆土,不是给他们准备的发财名额。
其次,州县推行土流参治。
正印主官由内地流官担任,把持纲领,统筹政务,确保朝廷权柄不失。
佐贰官、巡检、土县丞等基层职位,则大量选用陈氏旧部和当地世家豪强中可用之人。
授官赐爵,让他们有位置坐,有事情做,也有利益可守。
道理很简单,让人拥护朝廷,不能只靠朝廷自己反复说值得拥护。
总得让人看见,跟着大明确实有日子过,也有前程奔。
待交趾本土世家豪强的官位、家业、声望,都与交趾安稳绑在一处,再有人鼓动造反,用不着朝廷先着急,他们自己便会先跳起来。
道理可以慢慢讲,利益最好先安排明白。
至于主持交趾政务的人选,林川最初想到的是黄福。
论合适,几乎没有比他更合适的。
历史上黄福在交趾十九年,清廉务实抚民有方,大明掌控交趾的二十一年间,最能稳住当地民心的便是此人。
黄福在,局面尚能维持。
他一调走,原本勉强压住的种种矛盾便接连爆发,叛乱四起治理随之崩坏。
但林川思虑再三,最终忍痛放弃。
黄福是自己的故交老友,且是工部尚书,已不是能随意外放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