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喝了一口啤酒,没有说话,但嘴角那抹笑更深了。
他喜欢这种感觉。喜欢被人捧着,喜欢被人怕着,喜欢所有人都跪在他面前、只有他站着的感觉。
他想起今天在废车场那声枪响,想起麻老四倒下去时脸上那种还没反应过来的表情,想起那些跪了一地的人。
他想起郑经年电话里那句“别留活口”。
他想起那个叫靳川的名字,像一颗还没引爆的雷,埋在他接下来的计划里。
等把那个保安解决了,花子街那一片就都是他的了。
粉从金三角走陆路运过来,在花子街分装,再散到城南城东每一家夜场、每一间棋牌室、每一条背街小巷。
一年,最多两年,他就能把整个海珠的地下市场捏在手里。
那些现在还在观望的老大们,到那时候,都得跪在他面前叫他一声哥。
“等灭了那个保安,”
疯子把空啤酒罐捏扁,随手扔在地上,
“老子就带你们吃香的喝辣的。城乡结合部那片,一年流水少说这个数——”
他比了一个手势,“够你们每个人换三辆车。”
仓库里爆发出一阵欢呼,酒杯相撞的声音噼里啪啦,像过年。
没有人注意到外面的动静。
仓库外面,夜色已经完全降临。
路灯坏了三盏,只剩一盏还亮着,发出昏黄的光,把地面照出巴掌大的一块亮斑。
亮斑之外,全是阴影。
八个人站在那些阴影里,无声无息。
为首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精瘦干练,穿着一件黑色紧身t恤,腰间别着一把手枪。
他的身后站着七个人,有男有女,高矮不一,但所有人的站姿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