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两盏渔灯挂在桅杆上,风一吹就晃,橘黄色的光映在水面上。今夜的风从江面上吹来,带着水腥气和鱼市收摊后的臭味。
方德庸深吸了一口,觉得这股臭味前所未有地好闻。
再走五十步,就能上船。
“站住!”
一道厉喝,从右侧巷口响起。
方德庸腿一软,差点当场跪下去。
一队巡城兵从巷口拐出来,为首那个提着灯笼,照了照他的脸。
“干什么的?这个时辰。”
方德庸嗓子紧得快说不出话,他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摸出路引递过去。
“生意人。老家有急事,老娘病了,赶快回去。”
为首的巡兵接过路引,凑到灯笼下看了看。
这路引是真的,花了十两银子从黑市买的,连官印都能过关。
巡兵翻来覆去看了两遍,抬头又打量了他几眼。
方德庸脸上挤出笑,满脸褶子堆在一起,笑得卑微至极。
“鞋呢?”
巡兵忽然皱了皱眉,灯笼往下一照。
方德庸低头一看——右脚光着,脚底全是泥和血,翻墙时刮的。
他脑子嗡了一下。
“被一条野狗追,跑掉了……”
巡兵盯着他那只脚看了两息,又看了看他满头的汗。
方德庸快要窒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