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盖在了马处长的名字上面。
标题是《关于空中花园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的技术建议》。
正文措辞极其客气……
“鉴于本工程技术难度较高,穹顶结构跨度大、室内水景系统在国内尚无先例。”
“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公共安全,建议贵司在资格预审环节增设两项补充条款。”
“一、投标企业须具备高层建筑钢结构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
“二、近五年内承建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八千万元、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钢结构工程不少于两项。”
“以上建议系基于工程安全与质量的专业考量,请予研究采纳。”
落款是“上海市建设委员会工程技术处”,日期是今天。
她把这封公函从头到尾看了三遍。
这里面的每一项建议单独拿出来都合情合理。
甚至可以说是在替空中花园项目把关。
她又翻出招标公告原稿逐字对照。
发现在公告中预留的“补充条款”位置……
公告原文写的是“招标人保留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增设资格条件的权利”……
这和建委建议的条款可以说是无缝嵌合。
连措辞风格都高度一致,像是同一个人写的。
她把文件放下,用手指在“八千万”和“一百米”两个数字上各画了一个圈。
这一切看起来太合理了。
但也正是这种无懈可击的合理,让她心里有一根极细极细的弦在轻轻地颤。
她身为在大院中长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