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疤痕」

作者:隔壁阿志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他维持着这个姿势,直到血痕凝结成一条暗红色的细线。然后,他慢慢蹲下,蜷缩在镜子前,像一只受伤的虾米。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身体。

不是作为一个导演,也不是作为一个丈夫或父亲,而是作为一个纯粹的、生物性的个体。他看着自己布满细纹的眼角,看着松弛的下颌线,看着因为久坐而僵硬的颈椎,看着因为缺乏运动而微微隆起的腹部。

这具身体,承载过荣耀,也承载过欲望。如今,它成了一座废墟,废墟里埋葬着所有不愿被提及的记忆。

一个清单,在他脑海里自动生成。

不是待办事项,是罪状。

第一条:对父亲的愧疚。

父亲死在黄河边,死在那个漏雨的船屋里。接到电报时,他正在外地参加一个电影节。主办方说,下一届**提名很有希望,不能缺席。他犹豫了。仅仅是一顿饭的功夫,他选择了留下。等他赶回去,父亲已经入土。老船夫——就是黄河边那个老人,当时给他递了一根烟,说:“河不等人,日子也不等人。”他当时觉得那是老人的迷信,现在才明白,那是真理。他错过了父亲的最后一面,也错过了为人子最基本的孝道。那口没来得及尽的孝,就是第一道疤。

第二条:对女儿的忽视。

女儿今年十八岁,高考在即。他记得她的生日,记得给她打钱,记得在朋友圈转发她的钢琴比赛获奖照片。但他不记得她什么时候换的牙,不记得她第一次来月经时惊慌的眼神,不记得她上次喊他“爸爸”是什么时候。他总是很忙,忙着开会,忙着应酬,忙着和苏眠在昏暗的房间里消耗时间。女儿给他发微信,最多的是转账收款通知,其次是“哦”,“知道了”。那个曾经趴在他腿上听故事的小女孩,如今成了微信列表里最陌生的联系人。那份缺失的陪伴,是第二道疤。

第三条:对沈婉清的冷漠。

沈婉清弹钢琴的手,曾经多么细腻修长。为了支持他的事业,她放弃了自己的独奏会,甘愿做一个家庭主妇。他以为给她优渥的物质生活就是爱。他忘记了她也会生病,忘记了她也需要拥抱,忘记了她在深夜里也曾无助地流泪。他习惯了她的沉默,甚至把那沉默当作一种恩赐。直到昨晚,她站在门口,把书递给他,说“真实的你,比她写的更烂”。他才惊觉,那个曾经爱他的女人,已经被他亲手冻成了一座冰雕。那座冰雕反射出的寒光,是第三道疤。

第四条:对赵鹏程的依附。

赵鹏程不是朋友,是主人。那张三个月前就签好字的合同,像一条锁链,捆住了他的手脚。他享受赵鹏程带来的资源,享受那种呼风唤雨的错觉,为此不惜出卖自己的审美,拍那些烂俗的片子。他以为那是妥协,是成年人的智慧。其实那是跪拜,是精神上的阉割。每当他在赵鹏程面前点头哈腰,每当他看着赵鹏程签下那些侮辱性的条款,他的脊梁骨就会折断一寸。那无数次折断的痕迹,累积成了第四道疤。

第五条:对苏眠的利用。

这是最让他无地自容的一条。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受害者,被苏眠的天真和热情所累。直到翻开那本《倦鸟知返》,直到读到那句“他享受被崇拜”。他才不得不承认,他也利用了苏眠。他利用了她眼中的星光,来填补自己婚姻的空洞;他利用了她年轻的身体,来确认自己尚未衰老的魅力;他利用了她对自己的依赖,来获得一种掌控他人的快感。他以为自己是飞蛾扑火,其实他是那只拿着放大镜,聚焦阳光将飞蛾灼烧的手。那份被他刻意美化的“爱情”,不过是一场关于虚荣的自渎。那自渎留下的心理污渍,是第五道疤,也是最腥臭的一道。

五道疤。

纵横交错,覆盖在他的灵魂上。

顾明远闭上眼,感到一阵眩晕。这些伤口,平日里被西装革履遮盖,被社交辞令粉饰,如今却被苏眠的笔尖挑开,被沈婉清的冷漠撒上盐巴。它们化脓,溃烂,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气息。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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