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期,东海郡有一个非常孝顺的媳妇,名叫周青。虽然家中贫困,但她仍然全心全意赡养婆婆。如果遇到家中缺钱,粮食不够吃的情况,她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先让给婆婆,让婆婆吃饱;如果遇到婆婆生病,她就尽心尽力侍候,哪怕自己再苦再累,也要等到婆婆睡着后,自己才去休息。
婆婆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可是她没有多余的钱财帮助媳妇,而且身体多病,经常需要媳妇的照顾,她想了很久,最后痛下决心:
“媳妇辛辛苦苦地赡养我,又要花费钱财,又要付出精力。这样长此以往,她自己的身体也会吃不消的。我已经老得不行了,哪能因为爱惜这风烛残年而苟活,却长期地拖累她这么年轻的女子呢!”
于是婆婆便上吊自杀了。她的女儿一贯对母亲不好,又对母亲偏袒媳妇感到不满,就到官府告状说:
“这个媳妇杀了我的母亲。”
官府听说,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这媳妇抓了起来,媳妇当然坚决不承认。官府却认为她在说谎,于是就用酷刑拷打审讯她。这孝顺的媳妇毕竟是女人,怎么承受得了酷刑的痛苦呢?
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得自己捏造了犯罪事实,诉说自己因为赡养婆婆太辛苦,就将她挂在梁上吊死了。于是太守就按照杀人罪判处周青死刑,按法律应当斩头处死。
当时于公担任管理监狱的小吏,他向太守进言说:
“这媳妇曾经赡养婆婆十多年,因为对婆婆孝顺而名声远扬,有着这样一个名声的媳妇,一定不会杀死婆婆的。”
太守却说:
“你不必多言,她自己都已经认罪了,说明事实如此,她应当被处死。”
于公据理力争:
“你们酷刑逼供,她一个弱女子,如何经受得住?肯定是屈打成招。这件案子应该重新审理。”
太守道:
“此事我就这样处理了,你就少多管闲事,还是回去管理好你的犯人吧。”
于公无计可施,就抱着那可怜女子的供词,在官府门口痛哭一场,无奈离去。
太守于是发下令牌,将命犯周青午时三刻砍头处死。捕快领命而去。
时辰已到,官府的车子押着周青向刑场驶去,刑车上插着十丈高的竹竿,上面悬挂着五种颜色的长幅挂旗。她对着众人发誓说:
“今天向天发誓,我没有杀害我的婆婆。可是官府酷刑逼供,我不得不招认自己没有犯过的罪行。如果我周青真的有罪,我心甘情愿被杀,那么行刑之后,我的鲜血就应该顺流而下;如果我周青死得冤枉,那么行刑之后,我的鲜血就会倒流向上,一直流到旗杆上。”
午时三刻一到,刽子手便挥刀砍头,周青的鲜血呈现青黄的颜色,并且那血沿着旗杆向上流到了顶端,最后才沿着旗帜流了下来。围观的人都觉得很惊讶,他们议论纷纷,觉得周青一定是被冤枉死,否则她的血就不会倒流。
奇怪的是,从那以后,东海郡内就开始连年大旱,三年都没有下雨。后来,原先的太守调走了,接任的太守刚刚上任,于公就向他诉说:
“三年前那个孝顺的媳妇本不应该死,是前任太守将她屈打成招,让她背负杀人的罪名,她是含冤而死的,这就是造成郡内大旱的祸根啊。”
太守听说,立刻命人备好车马,亲自前去祭奠那孝妇的坟墓,为她平反昭雪。后来官府还在周青的坟墓上竖起了孝顺碑,碑上详细记载了她生前的事迹,用以表彰她的孝顺。于是天上立刻下起雨来了,这一年当地粮食获得了大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