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陛下和政务院的成员们怕不是乐见其成,只会觉得大唐和现代的姻缘不够多!
李越说的很清楚。
"二伯,这件事今天是我爹。"
"明天可能就是别的援唐人员。"
"以后来的后世人只会越来越多,总不能来一个宫里就赏十个。"
"那大唐朝廷迟早得改行做婚介司。"
李世民已经听进去了。
"你的意思,是立制度?"
"对。"
李越坐直了些,把早就在脑子里打好的框架说了出来。
"总原则以国籍为准。"
"大唐人还是按大唐这套婚制走,但多娶不能再是拍拍脑袋就行。"
"谁要多娶,就要在官府备案,要证明自己有供养能力,要写清楚后宅责任,子女抚养,日后争产怎么办,谁多娶谁多出银钱担责任。"
"不能只占便宜不背包袱。"
李世民听了微微点头。
"这样才像规矩。"
李越继续往下说。
"现代人这边更得严。"
"短期驻唐人员原则上不能私自缔结婚约。"
"真有婚姻意向,至少得在大唐稳定生活满五年,经过观察和登记确认不是一时脑热。"
"而且必须在大唐形成稳定家庭记录,有完整户籍和家庭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