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便是元思祥这个问题的阴险之处。
他把这主仆二人的性命放在了天平的两端。
供词相同,裴庾欢死。
供词不同,春梨死。
春梨刚在皇帝面前说过自己的供词,她是定然不敢改的,选择权在裴庾欢,只看她是想拿婢女的命救自己的命,还是想救救这个婢女了。
元思祥率先念了春梨的供词:
“我方才的供词是‘萧四小姐指使我和王诚,着蓝色华袍,以鸟哨、礼乐之法,到京郊喂鸟,为在拜天大典上将百鸟引向曹家小姐做准备’。”
果然没有改动,众人便等裴庾欢的供词。
她大概率会写“不知道”,只有写“不知道”,才能进一步摆脱自己的嫌疑。
可出乎所有人预料。
裴庾欢写的竟然是:
“春梨方才的供词应当是她因为擅长鸟哨口技,被萧四小姐带到王诚那里去,随王诚一起出城喂鸟,为在拜天大典上陷害曹家小姐做准备。”
她竟然写的跟春梨一样?
这哪里是在撇清自己的嫌疑,分明是在坐实自己主谋的身份!
她不想活了吗?
众人一片愕然。
陈蛮心中紧张,却也在拼命思考裴小姐此举的缘由。
她必是要救春梨,也要救自己。
那么春梨的话就不能是欺君的假话。
裴庾欢就要先证明春梨说的是真的,春梨确实是受她的命令到这宴席上来污蔑萧芷卿的,然后再为自己开脱。
可认下了这件事的裴小姐,又要如何为自己开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