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莫低头看着自己的身体,像屠夫看案板上的肉。
哪里肉多、肉不多,哪里皮包骨头,但皮也是肉,也是献祭。
他开始割。
刀尖刺进左手小指第二关节的皮肤。
那层干枯发黑的皮像牛皮纸一样厚实,刀尖扎进去,发出细微的噗嗤声。
他用力往前推,刀锋沿着骨头切下去,骨头上有刀痕,干涩,涩得手抖。他咬着牙,用力一拉,小指从第二关节处断了。
没有血,断口处是灰白色的骨髓,骨髓已经干了,像粉笔灰。
他把断指放在陶罐里,叮的一声脆响。
然后是无名指,中指,食指,拇指,五根手指一根一根地割,一根一根地放进陶罐。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左手,手掌还在,手腕还在,但手指没了。
断口处露着骨头,骨头的断面是灰白色的,像被锯断的树枝,他不在乎,右手握着刀继续割。
左前臂。
从手腕往上三寸,一刀切下去。
皮开了,肌肉翻出来,没有血。
刀卡在骨头上,他用左手——不,左手没有手指了,他用左手的手掌按住刀背往下压。
骨头裂了,咔嚓一声,像踩断枯枝。
前臂断了,他把它捡起来,放进陶罐。
罐子不够大,放不进去。
他把罐子推倒,把前臂靠在罐子旁边用石头支起来,然后是左上臂,然后是左肩,他的左臂一点一点地拆,拆成了零件,堆在地上。
他停下来喘着气。
不是因为累,是因为疼。